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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多次被强执 张小泉集团及法人等新增执行标的31.3亿

时间:2025-04-02 13:14:00

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樟生、张国标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3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2日,截至午间收盘,张小泉跌1.15%,报16.28元每股。

非主业投资导致债务危机

张小泉品牌始创于1628年,以剪刀起家,其产品以“锋利耐用、工艺精湛”著称。张小泉品牌曾是最早一批被国家商务部评为中华老字号的民族品牌。

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樟生,注册资本约1681.73万元人民币,由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共同持股,实际控制人为张国标。

然而,近年来,由于企业自身“拍蒜断刀”事件、经营策略偏保守等因素影响,加之背后控股股东的高杠杆融资、违规担保、非主业投资等“吸血式”骚操作,对“张小泉”的品牌力和企业经营稳定性造成了极大伤害导致的。

记者注意到,张小泉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过去几年大量投资与张小泉主业无关的项目(如物流、房地产),导致资金链断裂。例如,2022年因对外投资失败,富春控股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接引发多起债务纠纷;2023年,控股股东又为富春控股与上海城邦保理公司的2亿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导致股份被冻结。

业绩方面,张小泉前两年因“断刀事件”频繁引发争议,业绩也有所下滑。公司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大幅下滑后,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和净利润双双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36亿元,同比增长12.39%;归母净利润1720.11万元,同比增长85.52%。

去年以来多次被强制执行

事实上,张小泉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实控人去年以来多次因诉讼纠纷而被强制执行。

2024年3月,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张国标等被强执1.2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富春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张国标、张樟生等各方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为2.98亿元;同时,张国标、张樟生等人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024年9月6日晚间,张小泉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部分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及张樟生等各方因保理融资合同纠纷案件,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截至2025年3月,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99.9%已被质押或冻结,且因债务违约,质押股份对应的融资业务中已有5笔逾期,涉及本金5.10亿元;对外担保违约未代偿本金更高达44.86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多次为关联企业(如富春控股集团)的保理融资、借贷等业务提供担保。